建设成果

建设成果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行业学院 >> 建设成果 >> 正文

我校和瑞林光环境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07-01   作者:吴雯   来源:    浏览量:

6月30上午,我校与浙江瑞林光环境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行政中心六楼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书记章清、副校长陈新民、瑞林光环境集团董事长陈连飞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副校长陈新民主持。



会上,章清对瑞林光环境集团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公司董事长陈连飞情系母校表示衷心的感谢。章清指出,此次签约是校政企合作的一个开端,对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认为,双方共建光环境学院、培养光环境人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城市建设需求,与我校应用型的人才培养定位相吻合。他强调,共建光环境生态研究中心要依托绍兴特别是柯桥地方政府,结合绍兴城镇化发展建设的实际,取得政府的支持,要通过校政企多方合作,使产学研取得实质性突破。他希望,通过本次校企合作,进一步凝聚学科特色,彰显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陈连飞在致辞中深情回顾了自己求学时的情景,他说自己现在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母校的教育和培养。他介绍了光环境行业及瑞林集团近几年的发展状况。他希望,通过本次合作,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为企业当前和未来发展储备人才,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最后,他表示光环境行业前景广阔,自己必将全力以赴,和学校共同建设好光环境学院和研究和中心。



艺术学院院长赵燕表示,与瑞林光环境集团的合作,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契机,将成为学院的教学突破口,成为专业、学科建设的突破口。

在仪式上,陈新民和陈连飞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赵燕与陈连飞签订了艺术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协议。根据协议,学校将与瑞林光环境集团共建“浙江瑞林光环境学院”,开设“光环境设计班”,培养光环境设计产业人才;共建“浙江瑞林光环境生态研究中心”,开展现代城市光环境的设计、研发和建设,力争制定光环境行业标准。瑞林光环境集团将负责“浙江瑞林光环境生态研究中心”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并在学校设立“浙江瑞林奖助学金”。





陈连飞系我校2003级环境艺术专业校友,瑞林光环境集团创始人,国家注册高级照明设计师,中国房地产绿色照明专委会常务秘书长,杭州城市照明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上一条:李鲁校长带队赴丽水考察校友企业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下一条:2017“木玩世家杯”玩具设计大赛全面启动

关闭

Copyright  © 2018艺术学院外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5558号-5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