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研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审与排序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要求学院完成内部排序推荐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一、评审专家构成
评审专家分为校外专家、院学术委员会专家两类:
1. 校外专家:学院建立校外同行专家库,每次项目评审时视申报情况从专家库中遴选2-5名校外同行专家;入选专家原则上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对应学科前沿,作风公道正派,承担项目函评工作;学院根据工作量给予专家评审费。
2. 院学术委员会专家:以学院现任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为评审主体,承担院内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 材料提交与形式审查
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项目申报全套材料。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开展形式审查,重点核验申报人资格、项目限项要求、合规性,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直接淘汰,不进入后续打分环节。
2. 同步双线评审
校外专家函评:将评审材料发送至遴选的校外专家,专家独立完成百分制打分;
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常规情形下召开全体学术委员会现场会议,全体委员查阅申报材料后独立百分制打分;如遇申报时间紧急等特殊情况,由院长从院学术委员会中遴选不少于5名委员组成临时评审小组开展评审打分。
3. 分数汇总核算
学院科研管理人员统一收集外部专家、院内学术委员会两组评分,计算综合得分=校外专家平均分×50% + 学院学术委员会平均分×50%,所有有效项目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据此拟定学院推荐上报名单及排序。
4. 结果公示报送:院内排序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三、回避与答疑
1.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项目申报人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项目打分、讨论。
2. 对评审结果和过程存在疑问的,统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说明。
浙江树人学院艺术学院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