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1 作者:包卓怡 来源:艺术学院 浏览量:
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家扬荣誉生”认定管理办法》(浙树办教10号)文件精神,艺术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名额和申报流程,开展“家扬荣誉生”申报推荐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及材料审查,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3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包卓怡
电话:0575-85605243
浙江树人学院艺术学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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